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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评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本年度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
、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申请参评成果资格:
1、2004年3月30日前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研究著作、有社会反响的研究论文和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
2、多卷本著作应在最后一卷出齐后方可作整体申报。
3、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同一学科的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论文单独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以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非学术研究的著作、论文和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填写《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一式7份。
2、著作类成果还须提供样书两份,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提供全套资料7份。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一式7份。
4、申报材料1、2、3项统一竖装成册(A4幅面)上报。
5、推荐项目以学校为推荐单位,学校统一初审并签署意见。
四、注意事项
1、 所有推荐材料及软盘请于2005年3月31日以前报送科技处综合科,过期不再受理。
2、《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在科技处网站下载(科技处首页—表格下
载—奖励申报书)。
3、《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见科技处网站(科技处首页—科技政策—地市教育厅)。
请各院、系积极做好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8838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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