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科技信息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陕、人才强省”战略,检阅我省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表彰在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省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更好地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服务,由省科协、省人事厅组织的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结果从第九届开始,由省政府通报表彰。评选工作从2005年6月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进度
    2005年6月初,评选工作开始启动;6月至9月进行学术论文的征集、初评推荐和上报工作;10月至12月由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定,并报省政府通报表彰。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届申报学术论文的时间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凡在此时限内由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或由省级学会参与承办的省级内部刊物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同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规划、科技管理、科技咨询论证和科技建议等软科学方面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申报。但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评选之列。
    三、优秀学术论文的表彰
    对获奖论文由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证书和填写技术档案卡片。 获奖优秀学术论文将作为作者考核、晋升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四、评选的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提高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成立陕西省第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朱静芝副省长担任名誉主任,主任由省科协主席、西安交通大学校长郑南宁院士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陈存根和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牟怀岐担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
    五、几点要求
    1、每项申报学术论文须由省内外同行学科三名专家签署评审意见。其中申报一、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应有三位教授级专家填写的意见,申报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的应有一位教授级和两位副教授级以上专家填写的意见。
    2、申报表中的“论文作者工作单位意见”栏不得以部、室意见代替。
    3、省级学会、市科协或企事业单位科协作为初评推荐单位,要把好初评推荐关。要组织相应的学术工作委员会,对申报学术论文进行初评后推荐上报,并按初评意见排出先后顺序。其学术工作委员会名单应在初评推荐前报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同意。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
    详情请浏览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snast.org.cn。推荐材料请于2005年9月20日前报科技处
    附件 1: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附件 2: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
                                  

科技处
2005年9月14日

                                                      

版权所有2003:西安石油大学-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