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度陕西省专利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详细情况请查阅附录的文件,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www.snipo.gov.cn)。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快我省知识产权质量与结构的提升与调整,提高核心竞争力,我局决定评选2005年度陕西省专利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所有在本省境内申请、开发、应用和推广的专利项目,均可申报陕西省专利奖。
二、项目条件 申报陕西省专利奖的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2005年5月31日之前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二)科技含量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专利;
(四)未曾获得过陕西省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三、评奖标准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强,对促进本领域或其他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外观设计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有较高水平,并在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应用推广专利技术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陕西省专利奖由单位或个人申报,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知识产权局授奖。
五、奖励等级
陕西省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
六、申报办法
专利权人或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电子件一份),经所在市(设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05年8月15日前报我局专利产业化处。申报书可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www.snipo.gov.cn)。
凡已通过我局申报第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项目,直接进入本次省专利奖评审,无须再报。
申报陕西省专利奖的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应附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电话:029-85534627)出具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实用新型专利应附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出具的新颖性检索报告。
七、对获奖项目的支持措施
(一)对获得陕西省专利奖的项目及其发明人(设计人),或对专利推广应用做出贡献的人员,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择优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并协助其列入有关政府计划;
(三)在宣传报道、展览交易、推广转让等方面给予帮助扶持;
(四)优先安排列入省专利产业化计划项目。
八、其他
申报材料要求翔实可靠,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撤销申报资格。
获奖项目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奖励,并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九、联系方法
地 址:西安新城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产业化处
邮 编:710006 电 话:(029)87294662 87294211
联系人:牛云清 姚凯学
E-mail:zlcyh@126.com
我校教师欲申报专利奖励,请于8月13日将相关材料交科技处。
联系人:袁通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