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按照《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03]76号)和《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07]32号)的有关要求,决定2007年在我省有比较优势行业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面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骨干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程序和要求是:
1、根据2007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指南,认真申报工作。
2、根据《陕西省2007年“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指南》(见附件1),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115”科技创新工程)组建申请书》(见附件2)和《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115”科技创新工程)组建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3)。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八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二、申报受理时间:
遵循“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随时受理,及时组织论证立项。本通知和相应的申报指南、组建申请书、组建方案编写提纲以及《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请在科技处网上或者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
网址为:Http://www.sninfo.gov.cn
附件:
1、《陕西省2007年“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指南》
2、《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115”科技创新工程)组建申请书》
3、《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115”科技创新工程)组建方案编写提纲》
4、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